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批准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公司以统一注册或分品种注册的形式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8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中长期含权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权益出资型票据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处理上述相关事宜。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6日发行2024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及偿还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息债务。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刊登。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200,378,263元的30%,确定公司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1,860,113,479元(税前),按照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8,359,816,164股(已考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回购并完成注销的H股股份共22,147,000股)分配,计划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225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因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860,113,479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2023年,本集团始终以“奉献清洁能源、建设美丽中国”为己任,紧紧围绕“本质安全、规模翻番、数字转型、创新引领、健康进取”的新龙源建设,攻坚克难、团结奋进,高质量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呈现出稳中有进、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2023年,本集团新增控股装机容量4,509.83兆瓦,其中风电1,562.55兆瓦;累计完成发电量76,225,816兆瓦时,同比增加7.92%,其中风电发电量61,352,968兆瓦时,同比增加5.22%;火电发电量10,319,796兆瓦时,同比下降2.39%;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4,553,052兆瓦时,同比增加159.8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控股装机容量为35,593.67兆瓦,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27,754.39兆瓦,火电控股装机容量1,875.00兆瓦,其他可再生能源控股装机容量5,964.28兆瓦。
2023年,本集团深入贯彻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编制印发《龙源电力本质安全三年规划》。围绕安全环保“一号文件”落实各项任务,健全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安全环保领导责任。完善制度体系,聚焦生产、基建等重点领域,新编安全环保制度4项,修订制度18项。本集团着力提升防范风险能力,将“可见的领导、可见的现场、标准作业”作为保障生产工程安全的有效手段。全年全覆盖高风险作业远程检查,下发检查周通报,就典型问题进行提醒考核。积极健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厘清风险排查清单和程序,动态更新风险数据库。
2023年,面对极端天气频发的不利局面,本集团提前布局全年应急工作,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演练,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纪律,本年内高质量完成11项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应急响应能力。下属2家单位获评国家卫健委健康企业优秀案例,4家单位获评省级健康企业。
2023年,本集团累计完成发电量76,225,816兆瓦时,同比增加7.92%,其中风电发电量61,352,968兆瓦时,同比增加5.22%,光伏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4,553,052兆瓦时,同比增加159.83%。2023年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346小时,比2022年上升50小时,主要是因为本集团各类故障预警预测模型准确率提升,化被动检修为主动运维,以及年平均风速同比上升,有效提升机组利用小时。
报告期内,本集团火电控股发电量为10,319,796兆瓦时,比2022年同期10,572,663兆瓦时减少2.39%,主要是江苏省新能源装机大幅增加,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较多,压降了火电发电空间,导致江苏省火电机组负荷同比降低。2023年本集团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为5,504小时,较2022年5,639小时下降135小时。
2023年,本集团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战略引领,确保规划先行,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科学研判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本集团在品牌、技术、人才、布局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战略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坚持一省一策,按照“三驾马车、双核并发、四轮驱动”的发展思路,全力推进基地式HahaBet官网、场站式、分布式项目开发;强化战略协同,借助国家能源集团一体化优势、合作企业的产业配套优势及自身专业优势,争取基地开发主导权;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动光伏高效快速发展;深化政策技术研究,拓展新型储能、氢能及其他氢基能源等新兴领域的发展与引领。持续谋划推进大基地项目,紧密跟踪国家发改委基地项目开发政策,规划特高压线路和配套火电容量,推动特高压送出线路建设,配套建设大型基地项目。抢抓海上风电发展机遇,扩大海上布局,江苏、海南、上海、广东等地项目开发实现新突破。
2023年,本集团新增资源储备54吉瓦(风电24.65吉瓦、光伏23.95吉瓦,抽蓄及储能5.4吉瓦),均位于资源较好地区。新疆、湖北、内蒙古、辽宁、广西、山东、吉林等十个省份新增协议容量均超百万千瓦。全年取得开发指标突破22.75吉瓦,其中新能源开发指标19.84吉瓦(风电5.07吉瓦,光伏14.77吉瓦),抽水蓄能2.38吉瓦,独立储能0.53吉瓦。
2023年,本集团不断推进“看得见”工程现场建设,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系统,实现了工程建设信息数字化,工程现场可视化,成为工程管理的有效工具。落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十项措施”HahaBet官网,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项目现场有效落地。编制风机塔架、主变、箱变、GIS、高压开关柜等企业技术标准。完成预制舱变电站典型设计、标准施工工艺手册和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手册编制。加强在建项目“三同时”管理,严格开工、严控过程、加强检查,打造优质精品工程。
2023年,本集团浙江温岭100兆瓦潮光互补智能发电项目获评2023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江苏射阳海上南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获得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陕西彬州大佛寺光伏项目获得2021-2022年度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江苏射阳海上南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贵州威宁小海风电项目、宁夏盐池西大井风电项目、山东临沭玉山青云风电项目、陕西彬州大佛寺光伏项目获评2023年电力行业设备管理示范工程。上海崇明北堡风电项目获评百县千项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2023年,本集团新增投产风电控股装机容量1,562.55兆瓦,光伏控股装机容量2,947.28兆瓦,生物质控股装机容量由于东海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减少24兆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35,593.67兆瓦,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27,754.39兆瓦,火电控股装机容量1,875.00兆瓦,其他可再生能源控股装机容量5,964.28兆瓦。
2023年,本集团持续优化新能源生产数字化平台,数据赋能智慧运营能力全面增强,公司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方案通过国资委审查。全面提升数据质量,聚焦源头数据感知,强化数据治理,启动首届新能源智能算法竞赛,设置故障预警、功率预测、图像识别三条赛道,数据价值加快释放。加强数据应用,研发理论功率曲线精准拟合算法、预测电量智能模拟等技术,为生产运行提供可靠依据。开发长周期电价预测、多周期交易策略风险控制等模型,辅助电力营销科学决策。
健全“1+1+4+N”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成果多点开花。全球首个漂浮式风渔融合示范项目“国能共享号”突破十余项新型关键技术,已于2023年末完成并网调试工作,为深远海风电开发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风力发电复杂风电场特性研究及其应用与验证”项目完成国家科学技术部绩效评价,顺利结题验收。国内首个电源侧新型电力系统的新能源发电仿线座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场站涉网建模和仿真任务。阿拉善大型风光基地制氢合成氨项目入围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清洁低碳氢能创新应用工程的通知》获批复立项,列入第一批工程项目名录。投建营一体化项目数据挖掘系统平台价值进一步发挥,用户友好性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固废无害化回收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废旧叶片粉碎成型技术的关键配方研制成功。完成《基于国产BIM的新能源工程数字化关键技术研究》等6个科技项目验收,新增申请发明专利32项。
行业引领优势持续巩固,发布龙源电力科技创新三年规划,部署未来三年科技创新工作,全年发布《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场监控系统通信第4部分:映射到通信规约》等4项国家标准,《风电机组优化效果评估方法》等11项能源行业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叶片前缘防护改造技术规程》等3项能源行业标准获国家能源局立项批复。
2023年,本集团密切关注政策导向,用足用好绿色金融政策,不断优化融资结构,主动开展存量贷款置换,压降存量贷款资金成本。同时借助本集团信用优势加大资本市场融资频率,本年度顺利获得深交所100亿元公司债发行批复。坚持开展刚性管理资金计划,利用资金归集、统一调配、股东借款等措施,加大资金使用频率,实现资金时间价值最大化。2023年,本集团成功发行15期超短融资券,紧抓政策动态获取超300亿元绿色贷款,全年资金成本保持行业优势。
2023年,本集团深入贯彻“集、价、本、利”经营理念,以保价争量为重点,积极开展市场交易工作。加强电力市场重要政策的预研储备,科学应对形势变化。顺应电力市场变化趋势,科学分解年度电量计划,跟踪掌握全年交易完成进度,加大计划执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计划执行的准确性。深入分析各省区基数电量情况、供需平衡调整、网架结构、外送条件等因素,准确研判区域需求形势,持续优化完善交易策略。积极争取年度、月度、绿电等交易指标,确保了获得足额发电空间。坚持“以价优先、量价兼顾、风险防控”的目标原则,高质量参与市场交易,签订优质中长期协议。精准施策提升交易收益,主动探索现货盈利新模式,深入剖析现货规则变动情况,根据规则要求和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策略。
2023年,本集团所有发电业务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43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较2022年的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68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减少人民币25元╱兆瓦时。风电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57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较2022年风电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81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减少人民币24元╱兆瓦时。主要是由于风电市场交易规模扩大、平价项目增加以及结构性因素综合所致。光伏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308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较2022年光伏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03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减少人民币95元╱兆瓦时。主要是由于新投产的光伏项目均为平价项目。火电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17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较2022年火电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400元╱兆瓦时(不含增值税)增加人民币17元╱兆瓦时,主要是因为市场交易电价上升。
2023年,本集团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深度参与中电联牵头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海上风电两个减排方法学的编制工作,自主申报可再生能源制氢减排方法学,发布海上风电减排方法学。建成碳盘查数字化管控系统,在国家能源集团108家火电企业碳盘查中进行应用,持续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开展碳资产交易操作平台系统升级,推进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国内国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及国内绿证市场交易。龙源碳资产公司完成国家能源集团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交易履约工作,连续两个履约周期提前实现100%清缴履约;积极研究应用抵销机制,完成国家能源集团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21万吨。充分挖掘国际市场机会,在英国CTX交易所完成首笔国际自愿减排量场内现货线上交易,为国家能源集团浙江公司所属单位提供国际自愿减排量,用于杭州第19届亚运会碳中和。本集团全年销售绿证425万张。公司本部办公楼宇2023年通过绿证交易实现100%绿电消费。
2023年,本集团编制《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三年开发发展规划(2023-2025年)》,围绕全球政治、经济、可再生能源资源三要素进行研究分析,聚焦南非及东南亚区域新加坡、文莱等5个国别,制定“一国一策”实施路径,以任务目标为导向,统筹开展发展工作,完善国际战略规划和管理体系。研判“金砖峰会”扩容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新增国家,更新海外开发发展规划,新增6个重点国别,为实现海外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2023年,本集团助力南非应对电力危机,在做好德阿风电项目电力保供的同时,密切跟踪市场动态,梳理锁定拟参与南非下一轮可再生能源投标项目。主动对接在南中资工矿业企业直供电需求,化解限电问题的同时降低企业碳排放。推动东南亚国家能源转型,向文莱能源局提交林业碳汇开发意向书助力其创建碳交易市场。本集团与当地合作方签署协议共同开发文莱摩拉港渔光互补项目,该项目已获取政府开发核准,为文莱政府批复的首个IPP项目,占据文莱市场份额的75%。创新思路推动新加坡绿色低碳电力进口项目取得进展,向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递交了技术方案。
2023年,本集团持续强化境外资产管理,深化合作交流,各在运项目运营情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所属加拿大德芙林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232,848兆瓦时,利用小时数达到2,350小时,累计实现安全生产3,317天;南非德阿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832,622兆瓦时,利用小时数达到3,405小时,累计实现安全生产2,252天;乌克兰尤日内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204,018兆瓦时,利用小时数达到2,667小时,累计实现安全生产871天。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于上述情形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通过对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G龙源Y1”、“20龙源电力MTN002”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G龙源Y1”、“20龙源电力MTN002”的信用等级维持AAA。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对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并维持“20CHNE04”“GC国能01”“21CHNE01”和“21国家能源GN00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21龙源电力MTN003”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数据,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全国发电量92,8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火电发电量61,0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风电发电量8,8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太阳能发电5,8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4%。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其中,燃煤发电4,685小时,同比增加92小时;燃气发电2,436小时,同比降低4小时;并网风电2,225小时,同比增加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截至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水电4.2亿千瓦(含抽水蓄能5,094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4.4%;火电13.9亿千瓦(含煤电11.6亿千瓦、气电1.3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47.6%;核电5,691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9%;并网风电4.4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5.1%;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20.9%。2023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7亿千瓦,其中,新增风电7,566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2亿千瓦,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58.5%。
新能源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和营运新能源发电厂和生产电力,出售予外间电网公司。2023年度,该分部实现营业收入28,918,802,320.85元,同比增长2.74%;成本16,208,625,970.55元,同比增长8.64%,利润总额8,713,604,770.82元,同比增长22.92%;
火力发电:该分部建造、管理和营运煤炭发电厂和生产电力,出售予外间电网公司并且进行煤炭贸易。2023年度,该分部实现营业收入8,418,208,335.94元,同比减少28.14%;成本7,997,620,188.34元,同比减少28.72%;利润总额724,763,404.70元,同比增加32.07%。
2024年,本集团将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一个目标、三个作用、六个担当”发展战略,按照“紧盯一个目标、坚持两条路径、实现五个提升”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安全稳定、规模发展、数字赋能、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党建引领工作,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新能源领军企业。
紧盯一个目标就是加快打造“本质安全、规模翻番、数字转型、创新引领、健康进取”新龙源,全面建设世界一流新能源领军企业。坚持两条路径,一是坚持规模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二是坚持创新创变,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实现五个提升,一是提升“非干不可”的使命担当精神;二是提升“谋定快动”的战略规划能力;三是提升“数字赋能”的示范引领成效;四是提升“对标对表”的补短强弱意识;五是提升“不破不立”的进取创新魄力。2024年,本集团计划新开工新能源项目1000万千瓦,投产750万千瓦,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坚定不移实现以进促稳,勇当安全稳定的“排头兵”。做好安全管理,抓好提质增效,守好风险底线,坚持将安全摆在重要位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稳节奏、强管控、除隐患、增效益上积极进取,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2)坚定不移推动低碳转型,勇当规模发展的“主力军”。坚持规模发展,打造清洁能源发展高地。坚持技术与模式叠加创新,加大综合能源开发力度。“一省一策”定点帮扶补短板。稳妥推进,有序开拓海外市场。快开快投,强化节点管控抓投产。
(3)坚定不移深化数智赋能,勇当数字变革的“引领者”。坚定数字化转型原则,全面全量采集数据资源,深化数字化平台建设,深挖数据辅助决策价值,不断提升能源生产和运营效率,实现由“抢先半步”到“示范引领”的根本性跨越。
(4)坚定不移推动技术领先,勇当科技创新的“先锋队”。着力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推动成果转化落地,增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成果转化,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驱动新能源产业发展。
(5)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创新,勇当国企改革的“示范队”。全面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以深化改革打造新型劳动者队伍、推动生产要素创新型配置、塑造适应新质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6)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勇当党建引领的“新标杆”。抓好抓实党的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扛牢强党建重大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引领保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唐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A股报告、A股报告摘要、H股报告及H股业绩公告,并将2023年度A股报告和H股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H股-2023年度业绩公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高德步述职报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魏明德述职报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赵峰述职报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性自查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以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87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其他应收款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200,378,263元的30%,确定公司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1,860,113,479元(税前),按照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8,359,816,164股(已考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并完成注销的H股股份共22,147,000股)分配,计划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225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若因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860,113,479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息金额,将按照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取得上述授权同时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处理执行利润分配方案的一切相关事宜。
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基金提取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人民币8,397,812元作为2023年度董事会基金,并按照《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
1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示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2023年度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已取得公司批准,并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其定价均按照公司相关定价政策进行,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未超过公司有关公告或股东通函中所披露的年度上限金额。非执行董事唐超雄和马冰岩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时,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确认,2023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条款是否为一般商业条款时,则对公司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的条款;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1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承诺2023年度实现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完成情况表示认可。非执行董事唐超雄和马冰岩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1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并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表示认可。非执行董事唐超雄和马冰岩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1324万元(不含税),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992.9万元(不含税)。
1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任期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及2023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纪委书记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经理层成员2021-2023年任期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以及纪委书记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1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综合计划指标安排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算安排报告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并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与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1,400亿元)的相关业务。
2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4年度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境内审计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聘任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作出一般性授权,以发行、配发或处理:不超过已发行A股20%的新增A股;不超过已发行H股20%的新增H股;并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以反映于根据该授权发行或配发股份后的新股本结构。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回购方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场内进行回购。
(2)回购数量:不超过于本议案获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总数的10%。
(3)回购价格:回购将分批次实施,回购价格不高出各次实际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的5%。实施回购时,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在该范围内确定具体回购价格。
(4)回购股份处置:公司完成回购后,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公司股份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6)回购时间限制:公司在召开定期业绩董事会、公布定期业绩前30天内,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或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等;
(5)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7)同意董事会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述事项。
上述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日期起至以下最早日期止期间:(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2)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及/或类别股东大会(如适用)上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载授权当日。
2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务融资工具要求的条件下,公司或相关子公司(包括境外子公司)以一次性或分期的形式通过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国家发改委、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等机构审批、注册、登记、发行或设立债务融资工具,新增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以统一注册或分品种注册的形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可采取分期方式发行,新增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800亿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2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境外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债券发行等直接债务融资,发行主体为公司或所属分子公司,发行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人民币等,包括美元债、欧元债、点心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熊猫债及其他境外债务融资工具,金额不超过100亿元等值人民币。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2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股东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股东借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均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
3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国能龙源罗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股东借款方式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财务资助。关联方股东将提供同比例资金支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即刻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进行修订。
3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14项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安排待确定后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晋冀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H股-2023年度业绩公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财务信息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及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重大决策过程依法合规,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以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1.87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200,378,263元的30%,确定公司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1,860,113,479元(税前),按照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8,359,816,164股(已考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并完成注销的H股股份共22,147,000股)分配,计划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225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若因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860,113,479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息金额,将按照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示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有违规担保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已取得公司批准,并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其定价均按照公司相关定价政策进行,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未超过公司有关公告或股东通函中所披露的年度上限金额。
1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并对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表示认可。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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